筠连县水利局开展水政执法行动
2021年4月13日,筠连县水利局接到群众举报:筠连沙坝村六组有村民临河违建,影响行洪,存在安全隐患。15日,县水利局执法队一行前往筠连沙坝村六组,查看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经调查,某村民在家门前河道管护区域内修建临河构建物、建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执法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定,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筠水停字[2021]8号)要求:限期拆除建筑物,恢复原状。
执法队向该村民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条例》《长江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该村民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违行为,并承诺立即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恢复原样。
执法队多次到现场查看违法建筑物拆除情况,5月9日,该违法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原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