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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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49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区发展改革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规〔2021〕499号)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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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4:50: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