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辞辛劳费周折千里追索为正义
9月21日上午,受援人胡某来到河舒司法所,嘴里高兴地念到“兑现了兑现了,谢谢你们”。原来是胡某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落实了。
事情是这样的:2016年2月21日,行人胡某在河舒镇被当事人韩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将左脚辗伤,经认定:韩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胡某受伤后住院治疗了30天,韩某系外地人,留下部分医疗费后便不见踪影。胡某苦于索赔无门,向蓬安县法律援助中心河舒工作站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经河舒工作站认真审查,当事人胡某属视力二级残疾人,符合援助条件。经蓬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由河舒站工作人员姚蓉平为受援人胡某的代理人。 受理该案件后,姚蓉平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收集证据资料。因对方系外地车辆,且已转卖,在查询对方的车辆信息与保险单号方面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姚蓉平与法院同志一道不辞辛劳地前往车辆注册地与当事人韩某住所地邛崃市进行调查取证,费劲周折,终于调查到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和保单号。最后,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决,胡某得到应得的赔偿。
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不断前进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