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起我县将提高农业产业发展补助
一、提高速生林栽植补助
补助标准。2015年,属乡镇主导造林的,新栽速生林补助提高至200元/亩,以后逐步提高至250元/亩.
补助方式。补助资金直接拨付栽植乡镇,乡镇按0.7-0.8元/株向育苗业主支付种苗款,剩余资金由乡镇作为产业发展资金统筹使用。
二、蚕桑产茧补贴
补贴标准。从2015年起,有县财政对蚕农进行生产补贴,标准为每公斤鲜茧补贴3元。
补贴方式。直接补贴给乡镇,乡镇将补贴资金的50%补助给养蚕户,其余50%作为乡镇产业发展资金统筹使用。
补贴依据。以乡镇交售到县内企业的实际茧量为补贴依据,具体按张平产鲜茧30公斤核算乡镇的产茧总量控制数,未达到控制数的按实际产茧量进行补贴,超过控制数10%以上的部分不予补贴。具体补贴方案另定。
三、其他补贴
对林业、蚕桑以外的粮食、蔬菜、水果、畜禽等新型种养殖经营主体,符合国家扶持政策的,按国家政策给予扶持。同时,根据其发展规模和带动效益,县上将适时出台扶持政策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