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委员会关于成立长乐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社区党总支: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任务,镇党委决定成立长乐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 强 党委书记
执行副组长:姜尤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廖 赓 副镇长
副 组 长:邓 红 综治维稳专职党委副书记
李大明 人大主席
焦宏志 副镇长
罗建春 武装部长、副镇长
秦丽娟 党委委员
成 员:王 平 纪委副书记、党政办副主任
杨 宏 党政办副主任
王天松 机关党支部书记、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代 伟 财政所所长
陈 宏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郑 凯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 劲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蒲晓辉 安办主任
龙 刚 信访、维稳、大调解中心主任
王海平 城管办主任、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柄锋 综治办主任
杨 明 食安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府机关党支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廖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平、王天松、杨宏、郑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卢丽、王德刚、彭华、田茂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由各驻村(社区)干部任指导组组长。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委员会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