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工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御史乡党委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问题收集、问题解决、责任追究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健全问题收集机制。围绕“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督促“五个一”帮扶力量主动深入到问题多、矛盾大、工作推进缓慢的村组,倾听贫困户呼声,了解贫困户愿望,实地查看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贫困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生活难题,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问题清单和问题台账。
二是健全问题解决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协调解决机制,乡、村联动、形成合力,大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收集的问题。各村每周五上午召开村支两委会议,研究解决本村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村支两委能够解决的问题,当场落实责任人,限时解决;村支两委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报乡党委政府,乡党委于每周五下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解决各村上报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责任清单和督办清单,要求各村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
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紧扣目标,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压实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各村“五个一”帮扶力量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实行同奖同惩、同责追究。各村在市区以上部门组织的脱贫攻坚各项检查验收中,受到通报批评一次的,乡党委在全体乡村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通报批评二次的,扣减该村工作经费3000元、扣发责任人绩效工资每人500元;受到通报批评三次的,由乡纪委按照区纪委的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效,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