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四举措加强公路项目管理
一是全面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认真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逐步形成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和预防预警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管理规定,对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部委托中介机构公开招投标,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财政以及发改、审计等相关部门监督执行,使招投标过程公开、公正、公平,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公路建设和维修工程领域权力运用过程中的监督制约机制,采取项目建设公示制、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纪检监督员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公路建设和维修工程质量控制和廉政监督,形成公路建设长效监督机制。
四是在编、在岗(含聘用人员)人员,一律不准参与(或入股)任何交通公路建设和维修工程,凡一经查实者,立即停工停职,在编正式人员将交由纪检部门处理,同时建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解除其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县交通运输局 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