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3月12日至4月20日对我镇开展了集中巡察,并于5月25日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讲政治,把党委整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 统一思想,迅速研究部署
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镇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细化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要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强化组织保障,保证整改工作力量投入
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镇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所室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三)坚持问题导向,保证整改工作推进严实有序
围绕反馈问题和意见进行逐项梳理,制定整改任务责任清单,列出整改台账,确保了问题整改有组织保障、问题整改有方向、整改有时效、整改结果有质量的良好局面。
二、求实效,把问题整改抓严抓实抓细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政治引领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压实政治责任。二是把党的核心引领作用具体化,开展一系列活动: “大走访、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每月开展2次 “农民夜校”授课、每季度开展一次“述职恳谈会”。三是规范党委运行,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规范党委运行。
2.关于“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镇党委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一是把中心组学习落到实处,制定《白马镇中心组学习制度》、安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完善了《白马镇2018年会前学法制度》。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打折扣,党委议事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规范党委议事规则,把“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制定了《白马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对党委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和决策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二是制定了《白马镇党委关于党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票决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三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政治意识不强,重要学习内容造假”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严格坚持1月1次自学、1月1次集中学习,使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建立了责任机制,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关于“干部任用工作导向不正确,用人不当”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肃党的组织纪律,加强对干部任用和管理,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严格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考察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二是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6.关于“基层党委组织建设缺失”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白马镇村干部管理制度》、《白马镇村级党组织运行规则》;二是对3个软弱涣散党支部增派力量,限期整改;三是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滞后的2名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对全镇30个村(社区)办公场所进行了合理布局和功能升级并落实了党务、村务公开;五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镇党建办牵头每月对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镇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理干部队伍。一是加强值班驻勤和上班签到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电子脸谱签到;二是严格按照“三转”要求,明确纪委主责主业,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三是对2017年度上班签到差的2名镇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对1名干部在17年目标绩效二次分配差异化考核时确定为三等次。
8.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追究不力,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一是制定印发了《白马镇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遂安白委发〔2018〕91号),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二是细化责任,明确职责,镇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8名班子成员人人认领责任,同时镇党委与33个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各个层面。三是逗硬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违法党员2人,形成震慑。
(四)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
9.关于“车辆运行费居高不下”的问题
一是印发《安居区白马镇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明确包含车辆运行费在内的三公经费使用标准、范围、流程;二是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执行,规定用车条件和审批程序,公务活动确需租用车辆,先由用车人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字审核,报镇长审定,用车后及时填报报销凭证,租车费用转账到车主账户。
10.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1)服务群众方面,存在宗旨意识不强
一是加强干部管理,由党政办确定专人管理考勤系统,严格上班和值班签到考勤,将考勤情况与年终绩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二是开展“舒心服务”活动,提升服务意识,规范了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督导问责,对受到投诉的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2)文风方面,制作文件存在照抄照搬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文件制作程序,所有发文拟稿后均由办公室主任初审签字,初审后由分管领导对文稿质量再审把关签署意见,最终由主要领导签发;二是对1名干部追责,责令作出检讨。
(五)在财经管理方面
11.关于“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镇于6月制定了《安居区白马镇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针对资金审批、实物资产、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和管理。一是严格核查2015年以来大额现金支付的资金入账使用情况;二是严格规范村集体收入,要求村集体所有收入,均由报账员负责办理收款手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开票收款经手现金和票据;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加强培训,提升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财经纪律。
12.关于“支付凭证未审批入账”的问题
一是完善《安居区白马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更加严谨规范;二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财务人员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办理业务;三是追踪整改,分管领导组织财政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门调查和整改。
13.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按程序对不规范的采购完成补登固定资产;二是制定了《白马镇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办法》,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14.关于“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村办公经费支出均为白条入账
设立 “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由代理中心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管。加强了村级办公经费的管理,杜绝再发生白条入账。
(2)入账不及时的问题
我镇及时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定了《白马镇农村三资管理办法》、《村级办公经费管理办法》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入账,入账流程:每季度次月的1-15日为村(社区)定期报账时间(假期顺延),每季度次月25日,由“中心”主任将村级账务汇总情况上报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30日由“委托代理中心”会计将各村(社区)的财务情况分别反馈给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报账员,杜绝入账不及时现象。
(3)补偿款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目前我镇已督导涉及补偿款的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组织召开好村民会议,制定分配方案、时间和流程,尽快将资金分配到位。
(六)在扶贫领域方面
15.关于“扶贫产业发展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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