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工业集中发展区锂电及相关产业配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遂宁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工业集中发展区锂电及相关产业配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工业集中发展区锂电及相关产业配套(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遂宁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项目类型:新建
项目投资:20000万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遂宁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占地面积20亩,拟购置储罐、空气过滤器、空压机、氮压机、冷却塔、分子筛吸附器等设备用于生产液氧、液氮、液氩和氮气,形成年产液氧4.576万吨、液氮4.2万吨、液氩0.1994万吨、氮气8万吨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废气、施工废水、固废等方面;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废气、噪声、污水、固废、环境风险等方面。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预计施工期约6个月,预计2021年1月2021年7月全部建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等工程建设。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污为:废水(主要为污染因子为SS)、废气(主要为扬尘)、固废(建筑垃圾、弃土)和噪声(施工场地的各类机械设备和施工材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同时项目占地对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等。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约20人,施工场地内不设住宿、食堂及厕所,施工人员租住附近居民房。施工期生活污水按30L/人·d,产生量约0.6m3/d,以排放系数0.85计,排放量约为0.51m3/d。生活污水利用租住居民或居民现有设施进行收集和处置,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土建施工过程中,起尘特征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静态起尘,主要指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放过程中风蚀扬尘及施工场地的风蚀扬尘;另一类是动态起尘,主要指建筑材料装卸过程起尘及运输车辆往来造成地面扬尘,主要影响因子为TSP。
因运输车辆运行、装卸设备及材料堆放将产生少量扬尘,在作业现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加遮盖物,干燥天气时增加地面湿度;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包括施工场地的各类机械设备和施工材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应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设备进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小型高噪声设备入棚作业,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源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为各种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厂区大部分土方工程挖填方在场内周转,多余弃土渣还可以用于绿地和道路等建设;建筑垃圾中废金属、废钢筋、废铁丝、废砖块、废木料等应尽量回收利用,其他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用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可做到合理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区属于工业园区,人类活动频繁,已形成较为典型的城市生态系统,涉及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低,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生态环境。因此,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上述措施后,其施工期的产生的各种污染和水土流失可以得到大大降低。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大气污染物
拟建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氮气;污氮气主要成分为氮气和氩气,氮气、氩气的化学性质不活泼,常温下很难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且属于大气中主要组分,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危害。污氮气的排放仅会在放空附近引起大气中氮含量增加,本环评要求污氮气高于地面20m进行排空排放,通过高空稀释后,对地面本企业职工、临近企业职工和附近居民(距离项目最近的住户约210m)影响较小,不会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更不会引发缺氧性窒息,对评价区域内企业职工和居住人群不会造成危害。采用这些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污染物
拟建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水排水及生活污水(包括食堂废水和员工办公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冷却循环水排水和员工办公生活污水进入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限值要求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安居区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琼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运行噪声和气体放空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设备噪声、合理布局及相应的隔声、减振、加强管理、放空管设专用消声器等治理措施,能大大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分子筛、废滤筒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和废含油手套及废棉纱等。项目产生的废滤筒、生活垃圾交由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分子筛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各类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最高,为二级评价,其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5km以内的范围。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储罐、危废、废水泄漏,火灾、爆炸。
本项目通过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靠且可行;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遂宁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工业集中发展区锂电及相关产业配套(一期)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建设得到了当地多数公众的支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周围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评价表明,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管理的前提下,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降低和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类别,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为可以接受程度。
因此,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所选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遂宁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经济开发区化工园
联系人:肖婷懿
联系电话:158****3142
七、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 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员 | 在蓉联系地址 | 注册联系地址 |
四川博观智汇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8***********048 | 沈工 联系电话: 028-61070598 电子邮箱: 340619934@qq.com | 成都市现代工业港北片区通北三路589号102室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场镇社区正街57号1幢2单元8号 |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