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基地人才服务中心关于2014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航天基地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外国专家局《关于2014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外专发〔2013〕29号)的要求,依据《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航天基地人才服务中心将组织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要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或作访问学者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5、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项目申报类别
按照《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1〕2号)文件要求,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申报重点和优秀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项目数额
1、航天基地内凡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上报;
2、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额一般不超过3个。
申报项目超额的,按申报项目顺序对超额项目予以删除。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2014年1月21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航天基地人才服务中心:
1、本单位人事部门的申报函;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网站http://shaanxi.caiep.org。)(电子版招聘选用1寸标准照,分辨率295*413,小于20KB。)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联系人:吕文静
地 址:航拓路汇航国际广场B座2层43号窗口
电 话:029-85688783
邮 箱:25815998@qq.com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
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