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审批专家库的公告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及效率,蓝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依法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统筹建立“蓝田县行政审批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
(二)熟悉与行政审批评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三)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五)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达不到以上第一项所列条件和要求的,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经有关单位或者3名以上(含3名)行政审批专家书面推荐,经蓝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确认后,也可聘为行政审批专家。
二、入库专家类别
根据《蓝田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施方案》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入库专家分为放射卫生类专家、医疗类专家、水利工程类专家、园林绿化类专家、钻探坑探工程类专家、文物保护与鉴定类专家、建筑工程类专家、安全生产类专家、人力资源管理类专家、农业技术类专家、兽医类专家、畜牧兽医类专家、教育类专家、林业技术类专家、交通运输工程类专家、公共文化类专家、体育类专家、林业类专家等。
三、专家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受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委托对审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评审,依法合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出具专家意见书,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并按相关规定获得劳务报酬。
(二)主要义务。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客观公正、严谨认真踏勘评审,提出专家评审意见,并对出具意见负责;及时报告踏勘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遵守踏勘评审工作纪律,服从踏勘评审现场管理,严格保守踏勘评审过程中接触的商业机密;对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咨询进行解答;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或邮件通知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按“专家申请—资格审核—公示—入库”程序进行。
(一)专家申请: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蓝田县行政审批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从事咨询、评估、评审等有关工作的获奖证书复印件(非必须提交内容);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二)资格审核: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蓝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申请入库专家资格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公示:审定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蓝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署《专家库入库登记表》,正式纳入蓝田县行政审批专家库管理。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2021年7月3日。
2、申请表格请自行通过关注“蓝田政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办事服务→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即可,申请材料请于2021年7月3日前送交或邮寄至蓝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
联系人:卢鑫 联系电话:158****1093
蓝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