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2016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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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0日发表
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稳岗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应对实体经济下行压力、鼓励企业扩大就业,临潼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所在辖区内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8月31日全面受理、初审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稳定岗位补贴资料。
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年度裁员率低于西安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15年西安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7%)。在此期间,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208号文件规定向我处同时提交受理、初审资料,超过申报期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金额最高不超过2015年度失业保险缴费的50%。
(区人社局 李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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