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第二中学江南校区项目(一期)监理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第二中学江南校区项目(一期)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第二中学江南校区项目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三发规资【2013】8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第二中学江南校区项目(一期)监理
2.2、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三水二桥南引线西侧地块,西南街道教育示范区内
2.3、工程规模和内容:本工程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第二中学江南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亿元,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教学楼、科技楼、食堂、学生宿舍等工程的土建、机电安装、给排水安装、消防安装智能化安装以及通风安装工程等,还包括园建景观、绿化、山体改造、室外管线、全校区的人防工程及其它相关的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具体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从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算,至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第二中学江南校区项目(一期)完工验收合格且签订移交使用协议、质保期满两年付清工程尾款止。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第二中学江南校区项目 (一期)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2.6、评标和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7、本工程建安费为18739.02万元。监理费为3713600.00元。本项目的监理费采用固定金额的形式进行报价,监理费投标最高限价为3713600.00元,超出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处理。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本项目工程监理费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减等任何变更而调整。
2.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元)。
2.9、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4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8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
4)余下监理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费用;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在收取监理服务费时须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有效的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企业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企业综合资质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5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②总监代表: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各至少1名;
④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投标人企业的职工,提供以上拟派人员近半年(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广东省外的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的信息备案手续,查询网址为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和本次拟派人员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的网页打印件。
3.6投标人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7投标人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附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注:以上资格证明资料在资格后审时,除有特别注明不需要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备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的,评标委员会按照缺项处理,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8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信息、隐瞒违反本招标文件的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3.9根据佛发招改【2013】11号文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和获奖情况需联同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月 12 日至 月 18 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代表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4.2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凡报名合格的申请人都是本工程的正式投标人。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3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于月 12 日至 月 18 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8楼) (联系电话:0757-87793282)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 4 日 11时 00 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须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4号富城大厦8楼 |
联 系 人: | 先生 | 联 系 人: | ***、先生 |
电 话: | 0757-87618919 | 电 话: | 0757-87793282 |
传 真: |
| 传 真: | 0757-87793281 |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