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印发2011年西安市临潼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发改发〔2011〕188号
西安市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 安 市 临 潼 区 财 政 局
关于印发《2011年西安市临潼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各重点用能企业: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民节能意识,推动我区节能降耗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1623号),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陕西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安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西安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发改环资发〔2011〕46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1年临潼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区发改委曹轮 联系电话:83821568
区财政局孙永胜 联系电话:83812041
2011年临潼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1623号),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陕西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安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西安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发改环资发〔2011〕46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广任务及参与推广企业
2011年我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为7万只,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小功率紧凑型荧光灯2.5万只、直管1万只,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小功率紧凑型荧光灯2.5万只、横店集团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大功率紧凑型荧光灯1万只。企业有关信息见***1。
二、任务分解
综合各乡街能源消费量、经济总量、人口数量、农村人口占比等因素,确定各乡街推广数量。具体分解情况见***2。
三、职责分工
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负责全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监督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方案的实施,核查企业推广任务完成情况。
各乡、街按照区发改委、财政局下达的推广任务,负责本辖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制定本辖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10月30日前将推广方案报区发改委环资科,组织开展推广宣传工作,核查上报推广任务完成情况。
各推广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推广要求开展推广工作,配合各乡、街组织推广宣传,严格执行中标产品推广价格与推广要求,定期上报推广数量和推广情况,负责做好废旧灯管的回收处理。
四、推广要求
(一)各乡街要及时制定本辖区推广方案,确保完成推广任务。同时协助推广企业扩大宣传,帮助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行推广。
(二)推广工作原则上应由中标企业自行负责,严禁通过第三方包揽推广,严禁通过超市等市场渠道销售推广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推广企业收取或摊派费用。原则上单位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数量不得超过计划数量。
(三)支持各推广企业面向全区的重点用能企业、非工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使用单位等大宗用户销售。推广企业跨区域销售给大宗用户的数量计入所在单位推广任务,相应核减相关单位推广计划。
(四)推广企业向大宗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1年,向居民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2年。推广企业应在推广产品的外包装和本体上统一印制“政府补贴、绿照工程”标识。
(五)推广企业要配合各乡、街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活动,为大宗用户提供必要的改造方案和技术支持,为居民用户(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委会)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
(六)原则上,居民用户购买推广产品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0只;推广企业应对购买推广产品的居民用户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取得协助单位(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委会)确认签章。每个大宗用户购买推广产品的数量不低于100只,推广企业应当同大宗用户签订供货协议,并在用户完成安装后在大宗用户安装确认表上确认签章。
(七)推广企业应留存供货协议和确认签章原始凭证,并如实统计安装情况。
(八)各推广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实行推广情况月报制度,并同时将推广情况报区发改委环资科。
(九)区城管执法局、建设市政等有关部门对推广企业在社区、街、乡、村组的推广活动予以支持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分解推广任务,各乡街、各推广企业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进行衔接落实。
(二)全面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底)
各乡街会同推广企业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宣传活动,全面实施推广工作。
推广中期完成第一批推广产品的财政补贴资金核查、申报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2年3月)
各乡街、各企业向区发改委上报书面总结报告。区发改委、财政局做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审核、汇总和国家财政补贴申报工作,对推广工作进行总结。
推广工作结束后,区发改委、财政局配合市发改委、财政厅,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做好审查和验收工作。
六、监督管理
各乡街、各有关单位和推广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要求组织实施推广工作,严禁高于推广价销售,杜绝倒买倒卖行为,如实上报推广数量,确保产品惠民。
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企业,区发改委、财政局将上报市上,由市发改委、财政厅报请国家追缴扣回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的供货资格,同时向社会公布。
***:1、 2011年西安市临潼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联系方式表
2、2011年西安市临潼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解表
3、 2011年西安市临潼区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规格及价格表
4、2011年西安市临潼区高效照明推广项目城乡居民购买登记表
5、2011年西安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大宗用户安装确认表
6、2011年西安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7、 2011年西安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有关流程
注:1、推广任务根据各区县推广情况,在中期适当调整
2、各推广企业可跨区域推广,但总量不超,跨区域推广量可算作该地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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