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2019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19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西安星锐德商贸有限公司6000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中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未批复〔2019〕7号 | 6000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中转项目 | 西安星锐德商贸有限公司 | 西安市未央区秦川路 |
2 | 关于西安你我它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宠物医院圣地亚哥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未批复〔2019〕8号 | 西安你我它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宠物医院圣地亚哥分院建设项目 | 西安你我它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 西安市未央区方新路36号 |
3 | 关于西安你我它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宠物医院凤鸣华府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未批复〔2019〕9号 | 西安你我它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宠物医院凤鸣华府分院建设项目 | 西安你我它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 西安市未央区贞观路 |
4 | 关于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北辰大道甲醇加注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未批复〔2019〕10号 | 北辰大道甲醇加注站项目 | 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未央区北辰大道与灞浦四路交界处西南角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链接
http://xaepb.xa.gov.cn/xwzx/tzgg/5d712536fd8508123e926b63.html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9-63602613
传真:029-86283630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77号(710016)
市环未批复〔2019〕7 号西安星锐德商贸有限公司6000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中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批复.doc
市环未批复〔2019〕8号西安你我它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宠物医院圣地亚哥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批复 (1).doc
市环未批复〔2019〕9号西安你我它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宠物医院凤鸣华府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批复(1).doc
市环未批复〔2019〕10号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北辰大道甲醇加注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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