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工商局三项措施增强监管执法亲和力
今年以来,招远市工商局以建设“法治工商”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的总体要求,采取三项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增强监管亲和力,受到监管服务对象的好评。
一是开展行政指导。该局积极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推动监管执法由“事后查处”向“事前指导”转变,对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涉及到的登记注册、商标管理、广告宣传、合同签订等行为进行行政指导,以指导、劝告、建议和提醒等形式,向经营者详细告知办理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应提交的材料,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为主,不予行政处罚,努力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市场环境。
二是加强案后回访。充分发挥法制、纪检监察室、督查办的作用,组织法制员、纪检监察员、督查员对被处罚对象进行案后回访,向其详细了解基层执法人员是否依法办案、廉洁办案、文明办案,是否存在粗暴执法、简单执法以及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并主动征求其对工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办案机构和人员,督促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整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注重政企沟通。以开展“走企业、听建议、解难题、促发展”活动为契机,加强与企业、商户的沟通和联系,通过***走访、集中座谈和现场指导等方式,大力宣传工商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优势和政策措施,深入了解其日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