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强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
招远市安监局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业行为,努力提高机构的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和烟台市有关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严格机构资质条件,把好准入关。加强对机构资质及业务范围持续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机构不具备资质条件、超资质范围进行安全中介服务活动、转让租借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二是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相关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规定,对辖区内开展业务的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中介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执业记录等制度。依法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提高查处时效。
三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方式。建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情况通报制度。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等工作中发现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后,及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加快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构监管机制,实施不良信息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推进建立规范、持续、有效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