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阳市2017年第一批棚改项目(凤城碧城龙山)水
海阳市昊海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海阳市2017年第一批棚改项目(凤城、碧城、龙山)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经审查符合行政许可要求。现对所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海阳市2017年第一批棚改项目(凤城、碧城、龙山)项目包括6个棚户区项目,分别是凤城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窑上村、西河崖村、斜角洼村);碧城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肋埠、龙塘埠)、龙山街道棚户区改造项目(海丰村)。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为1***673.29m2,项目占地类型为住宅用地。
1、建设内容及规模:窑上村、西河崖村片区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11916.01 m2,规划总建筑面积12926.65 m2。斜角洼村片区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6804.60 m2,规划区域总建筑面积9289.89 m2。肋埠片区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3725.3 m2,规划区域总建筑面积5945 m2。龙塘埠片区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36947.38 m2,规划区域总建筑面积48488.3 m2。海丰村片区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105280.00 m2,规划区域总建筑面积116704.55 m2。
2、工程土石方:经估算,窑上村、西河崖村片区土方挖方总量为0.80万m3,其中0.70万m3为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剥离表土0.10万m3(剥离深度0.2—0.30m);填方总量为0.80万m3,其中0.70万m3为平整场地及基础回填,0.10万m3表土用于绿化覆土(覆土厚度约0.33m)。工程无借方、无弃方。斜角洼村片区土方挖方总量为0.57万m3,其中0.51万m3为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剥离表土0.06万m3(剥离深度0.2—0.30m);填方总量为0.57万m3,其中0.51万m3为平整场地及基础回填,0.06万m3表土用于绿化覆土(覆土厚度约0.31m)。工程无借方、无弃方。肋埠片区土方挖方总量为0.25万m3,其中0.22万m3为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剥离表土0.03万m3(剥离深度0.2—0.30m);填方总量为0.25万m3,其中0.22万m3为平整场地及基础回填,0.03万m3表土用于绿化覆土(覆土厚度约0.33m)。工程无借方、无弃方。龙塘埠片区土方挖方总量为2.49万m3,其中2.24万m3为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剥离表土0.25万m3(剥离深度0.2—0.30m);填方总量为2.49万m3,其中2.24万m3为平整场地及基础回填,0.25万m3表土用于绿化覆土(覆土厚度约0.28m)。工程无借方、无弃方。海丰村片区土方挖方总量为8.54万m3,其中7.72万m3为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剥离表土0.82万m3(剥离深度0.2—0.30m);填方总量为8.54万m3,其中7.72万m3为平整场地及基础回填,0.82万m3表土用于绿化覆土(覆土厚度约0.3m)。工程无借方、无弃方。
3、建设工期:窑上村、西河崖村片区项目于2018年1月初动工,计划于2018年12月底项目结束,建设期12个月;斜角洼村片区项目已于2018年1月初动工,计划于2018年9月底项目结束,建设期9个月;肋埠片区项目于2018年1月初动工,计划于2018年7月底项目结束,建设期7个月;龙塘埠片区项目于2018年1月初动工,计划于2019年12月底项目结束,建设期24个月;海丰村片区项目于2018年1月初动工,计划于2020年12月底项目结束,建设期36个月。
二、《报告书》编制指导思想明确,依据充分,内容全面,目标合理,基本情况表述清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方案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届时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均应按设计要求建成并发挥功能,达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要求。
三、《报告书》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全面,预测方法及时段划分正确,对扰动地表面积、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量预测及其危害的综合分析基本合理。
四、《报告书》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的分析与评价基本合理,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可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81388.86m2,其中项目建设区1***673.29m2,直接影响区16715.57m2。窑上村、西河崖村片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414.72 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11916.01 m2,直接影响区面积1498.71 m2。斜角洼村片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660.62 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6804.6 m2,直接影响区面积856.02 m2。肋埠片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193.94 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3725.3 m2,直接影响区面积468.*** m2。龙塘埠片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1595.36 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36947.38 m2,直接影响区面积4***7.98 m2。海丰村片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4524.22 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105280 m2,直接影响区面积9244.22m2。
五、《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基本可行,监测点设置及监测时间安排基本合理。
六、《报告书》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基本符合有关规定,效益分析计算合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保证措施可行。窑上村、西河崖村片区工程措施投资44.49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9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3.39万元。斜角洼村片工程措施投资24.4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0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8.51万元。区肋埠片区工程措施投资20.04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43万元,临时措施投资5.52万元。龙塘埠片区工程措施投资160.78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93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6.52万元。海丰村片区工程措施投资392.***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6.83万元,临时措施投资91.92万元。根据《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办法》(鲁财综[2014]74号)第十一条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生产建设单位在后续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是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方案批复占地范围内,严禁超范围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是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是本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应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做出重大变更的,应进行变更设计,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
五是本项目在投入使用前,应通过我局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六是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