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2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2月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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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水果深加工项目 | 海阳市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号 | 海阳宝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海阳宝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拟建水果深加工项目,位于海阳市经济开发区香港路8号,项目东侧为香港路,西侧为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北侧为博尔节能环保科技公司,南侧为烟台街,项目西侧830m为玉带河。项目总占地面积15776.34m2,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3%,项目投产后年生产加工各类水果果酱约12000t。 | 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集中收集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海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针对各生产单元、污水管网、事故水池、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弃物暂存场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可能存在跑冒滴漏的环节加大检查力度,进行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围掩到位,保护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2、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做好扬尘防治工作,采用密目网进行全封闭施工,建筑材料应划分堆放区,有序堆放,必要时加盖棚布,对裸露地面要采取洒水、覆盖措施,以减少无组织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天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与UASB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分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各自的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2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重点控制区及其第2号修改单标准;对产生恶臭气体主要单元的厌氧罐采用水封密封、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加盖密封、污泥脱水过程须在密闭结构内时行,脱水后的污泥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和及时清运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水果果酱在蒸煮过程和制冷制补充过程产生的废气应合理处置;废弃物(废渣废料和不合格产品等)及时外售,厂界恶臭气体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落实污水处理站边界外设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在卫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小区、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夜间施工时须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营运过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音、减震措施、距离衰减等降噪工作,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4、施工期固废要按照市政要求合理堆放、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杜绝发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海阳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渣废料、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及时外售养殖场用作饲料。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集中收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贮存入配套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做好标识,杜绝与一般工业固废混合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5、制定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落实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配套设施、设备,建设事故废水切断与收集措施,保证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6、严格落实分配该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COD 1.5吨/年、氨氮 0.15吨/年、二氧化硫0.405吨/年、氮氧化物1.257吨/年),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