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新街道发挥党组织优势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着眼于提高城镇化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建设和谐宜居现代化城市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今年以来,福新街道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改一通”的战略部署,抢抓国家棚改大机遇,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及党组织作用,在年度棚改工作中取得了较大突破。
(一)坚持支部当家,发挥好村党组织的“主心骨”作用。为保证棚改工作能“拆得开、改到底”,工委办事处与村居党支部联合制定了“支部当家、村民做主、村委办事”的工作基调,从整村改造决定、启动部署到回迁安置、各类重大事项认定始终坚持党支部领导、会议研究、集体决策,坚持“三公示、三公告”,把财产评估、补偿数额、签约进度等逐一公开公示,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可行性。
(二)坚持政治引领,发挥好党员干部的“火车头”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严格执行和落实协议补偿政策和补偿标准,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街道棚改工作领导小组与村居党支部班子率先签署“棚户区改造阳光承诺”,坚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坚持一个声音喊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套政策用到底,为棚户区改造进程把准了方向。
(三)坚持党员冲锋在前,发挥好党员干部的“排头兵”作用。一方面成立由机关党员干部组成的拆迁工作小组,分组驻村进行深入广泛的思想动员,将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做到村民的“心坎上”,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开了道路。另一方面村居“两委”成员先评估、先公示、先签约,带头“亮家底”,打消村民顾虑,有效形成干部带党员、党员带村民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村民为本,发挥好党组织的“连心桥”作用。坚持一手抓拆迁、一手抓稳定,把村民的冷暖作为工作的重点,抽调专门力量解决村民拆迁过程中遇到的散煤处理、土地纠纷、回迁安置等困难,解决了村民的后顾之忧,让村民真正切实地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了村民对党组织的认同,促进了棚改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