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资格公布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资格公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具备保送资格: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仅面向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高中阶段连续就读、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的公安英烈子女;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
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应向有关学校或部门提出保送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并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部门及考生所在中学多级公示后,高校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高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增补相应招生计划;省级招办应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