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楚街道加强调解机构建设构建和谐只楚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立调解网络。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任主任,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综治办人员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在15个居民区成立由副书记为组长的3人居级调委会,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建立“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调解制度,规范调解运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街、居、企三级调解组织,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新思路、新办法,进一步加强街道调解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矛盾纠纷交办制度、协调会议制度、收案登记制度、督查督办等六项制度,加大落实力度,规范调解运作机制。
三是强化调解干部自身素质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服务质量。定期对各居委调解干部进行调解技能培训与政治素质教育,使他们在掌握新的调解法规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本领,提高工作效率与调处完结率。每月三次对辖区进行矛盾排查,做到“早、快、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力促基层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将调解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思想,把基层调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纳入各居民区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基层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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