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档案局做好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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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根据山东省档案局《关于全面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电子档案容灾备份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近日,芝罘区档案局在山东省档案局电子文件(档案)容灾备份中心开展了第二次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
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是档案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档案数据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局十分重视电子档案数据安全工作,制定了《芝罘区档案馆电子档案数据容灾管理办法》,对电子档案数据安全备份,电子档案数据的安全保管、检测与恢复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安排专人定期对电子档案数据进行备份。目前,我局已数字化档案14397卷,12294件,114余万页,共165GB,现已全部完成异地备份。
通过开展档案异地备份工作,我局进一步推进了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同时也促进了与不同区域档案部门工作的合作交流,实现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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