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蛟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关于《峄城区蛟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单位组织邀请省级专家库专家对《峄城区蛟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峄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的《方案》通过审查。
联系人:张开亮
联系电话:0632--772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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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峄城区蛟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峄城区蛟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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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公示板
方案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