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夯实制度基础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平台建设工
一是加强领导。为确保垦利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垦利县及时成立了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王新军担任组长;县监察局、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垦利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
二是完善机制。为确保我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明确工作步骤,确定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垦利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了首批信息公开单位名单。
三是编制目录。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是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骨架,规定了各部门信息上传的类别和项目,对“专栏”的建设至关重要。我们按照国家、省、市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
四是规范流程。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做好信息目录的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确保专栏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安全维护。
通过以上措施,我县平台建设工作进展顺利,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坚持检查从严、监督从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内容更新等方面情况为重点,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
二是构建长效机制。一方面,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发布机制,使项目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推动出台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制度,以信用信息为基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推进守信激励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使用第三方信用评价,保证评价结果的充分应用,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领域内企业对于科学信用管理的认知度,提高自身的信用管理水平。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和指导,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