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突出优势完善机制全面创新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新模式
近年来,东营市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途径,以全力服务黄蓝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认真落实省、部关于创新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共同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合作协议”,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新思路,保障发展更加有力,用地服务更加高效,监管查处更加到位,为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有力地推动了黄蓝国家战略的全面实施。全市国土资源工作连续五年获得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和“中国温泉之城”称号。
一、把握区位优势,拓展开发模式,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东营市地处黄河尾闾,是母亲河黄河入海的地方,土地后备资源丰富,其中未利用地411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3.25%,黄河每年还新淤土地1万多亩,是我国东部沿海土地后备资源最多、开发潜力最大的地区之一。为充分发挥未利用地资源丰富的优势,该市自2007年开始着手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探索,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有力地推进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步伐。
(一)积极推进,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实现新突破。2011年2月,省政府、国土资源部签署协议同意该市开展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探索;2012年8月,东营市列入全国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2014年,省批复该市实施试点规模4.5万亩,项目区内批复新增建设用地6038亩,有效缓解了用地指标紧张的局面,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二)科学规划,多方位明确区域长远持续发展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在充分调查论证和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高标准编制《东营市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1-2020)》,对区域功能、产业布局进行明确界定划分,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和开发时序。未利用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130万亩,重点发展高效农业,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区;适宜开发为建设用地的100万亩,全面提高土地利用和项目建设的生态门槛,重点用于完善城市功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适宜开发为生态保护用地的181万亩,重点用于城市森林公园、生态林带和湿地保护修复,实现未利用地高效生态利用。
(三)严格规范,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和水平。不断提高未利用地开发利用门槛,通过建立拟入驻项目专题会及论证会审查等制度,对项目产业政策、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等进行严格审查,引导项目用地向项目区聚集。通过文件明确规定,对于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区域,在遵循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项目用地准入门槛,工业用地投资强度等指标按所在行政区域最高标准执行。试点规模中开发为建设用地的项目区,已入驻项目43个,立项投资267亿元。项目区内聚集了一批以力达医药、亦度新型生物疫苗、三合新材料科技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突出资源特点,深入挖潜存量,用地结构不断优化
(一)开展资源调查评价,摸清挖潜底数。一方面,是开展工矿废弃地潜力调查工作。东营市作为胜利油田所在地,已有50余年的发展历程,但随着部分油井石油天然气资源的逐步枯竭和矿区居住人群的搬迁,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废弃地和未利用地,造成了土地粗放利用问题,该部分土地可作为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去年以来,该市结合矿区建市的实际,制定了胜利油田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开展了外业调查、潜力分析、复垦整治规划等研究,先后调查10个采油厂及采油公司40个矿区160个队站的1337宗油井废弃地,涉及土地面积6586.06亩;未利用地面积3.86万亩。根据调查情况,通过归纳研究,编制《胜利油田工矿废弃地复垦及未利用地土地开发利用分析报告》,为充分利用工矿废弃地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是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经全面调查评价,全市耕地后备资源面积49.8万余亩,其中可纳入耕地后备资源储备的盐碱地44.8万亩,其他草地9000余亩,内陆滩涂4.1万亩。通过全市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将为下一步耕地后备资源的稳定开发与利用奠定基础,为科学制定相关耕地保护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二)实施工矿废弃地增减挂钩项目,增加耕地面积。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2014年第一批东营区六户镇钻井一分厂增减挂钩项目、东营区六户镇胜大农业公司增减挂钩项目和利津县废弃油井增减挂钩项目。目前,东营区六户镇钻井一分厂增减挂钩项目和利津县废弃油井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已编制完成。该两个项目总规模1231亩,可复垦耕地1187亩。
(三)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用地结构。自2006年该市成为全国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单位以来,不断加大项目区投资和实施力度,强化项目实施管理,提高农民安置补偿标准和复垦耕地质量,推进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批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34个,总规模9498亩,节余挂钩指标8189亩,涉及复垦村庄65个。目前,已验收项目20个,总规模5544亩,使用挂钩周转指标3607亩;正在实施项目12个,面积2741亩,有力地保护了耕地,优化了用地结构,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保障。
三、完善长效机制,严格用地监管,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
坚持预防查处并重,创新建设用地管理新机制、新手段,营造了规范有序、和谐共赢的用地环境。
(一)研究完善用地制度,明确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经过详细讨论研究,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该意见包含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督查考核、提高工业项目供地门槛、鼓励建设多层厂房、项目用地预约和履约保证金、开竣工申报和竣工核验、项目全程***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等17项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方位提高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健全批后监管机制,强化日常动态巡查。根据建设用地批后监管需要,开发建设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卫片核查等系统,搭建起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制定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流程图》,以批后监管系统为平台,建立了内容涵盖资料录入、动态巡查、竣工验收、会审规程、违约处理等各个方面的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动态巡查模块,建立工作组织,健全巡查队伍,落实专岗专人,开展交地确认、信息现场公示、出让金催缴、开竣工管理、竣工核验、闲置土地查处、诚信档案、履约保证金等工作。通过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常态化与违法违规严重区域重点防控相结合等措施,有效预防、查处违法用地,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
(三)强化多措并举,全面消化利用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一是积极探索建立预约保证金的方式,对意向用地者进行约束,保障项目用地的真实需求。目前东营区、垦利县已试点实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预存制度,要求拟征地部门或申请用地单位要在征地前按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缴入设立的预存专户,将对用地意向者进行有效的制约。二是探索建立供地率考核机制,年终对各县、区、开发区进行考核,对供地率达不到最低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暂停建设用地审批,并按未完成任务数的一定比例扣减当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奖励供地率高、用地集约高效的县区。三是扎实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制定全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对2004年以来的所有供地项目实行拉网式清理,建立工作台账,逐宗核对建设情况,统一政策标准和闲置原因认定依据,先后收回闲置土地1285亩。四是开展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根据批次土地批准情况和供应信息,全面梳理2007-2012年批而未供土地的相关信息,建立台账,分门别类确定处理方案。经过全面清理,全市2007-2012年平均供地率已达85.41%,提前完成了省政府规定的2015年达到8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