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回访提升群众满意度
河口区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通过案件回访,加强反馈互动做好判前判后释疑,让当事人服判息诉,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判前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审结的案件在判决前由院领导当面征求当事人对案件承办人在审判中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五个严禁等方面的意见,尽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判后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对法院审执结的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想法,做好答疑和判后释法,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判决。
三是注重重点回访。把对群体性案件、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案件作为回访重点,对结案后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服的案件及时进行回访,作好服判息诉工作。
四是实施案件***回访。通过组织纪检、审监、信访、监察等部门实地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采取对当事人、知情人或单位进行回访等方式,了解案件履行情况,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已对246件案件进行了回访,当事人对此均表示满意,收到了良好效果。(河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