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老龄事业跨上新台阶
河口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老年民生,十分重视养老保障,区老龄办认真履责,注重创新,通过实施三突破四加强,创新开展老龄工作,提升养老保障水平,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促进老龄事业跨上新台阶。
养老保障实现三大突破。一是享受面有新突破。将原来7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扩大到城镇非离退休人员享受同样标准的生活救助金,即每人每年500元或1200元。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300元,8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补助300元。二是保障标准有新突破。农村及城镇非离退休7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的生活救助金,70-89周岁由每人每年360元提高到500元,90周岁以上由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1200元。将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30元;三是实现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新突破。首次设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区财政投资,对地方人口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年10元标准设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项工作得到不断加强。一是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为老龄事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区四大班子领导各有一名领导分管老龄工作,区政府调整充实了河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人员,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区委、区政府经常听取老龄工作汇报,政府常务会和党委会议高点定位研究老年人基础养老金、高龄津贴和生活救助金问题。对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认真学习贯彻,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部门工作规划。春节和老人节等重大节日,区几大班子主要领导都带队走访慰问老年人代表和五保老人。二是老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不断取得好成绩。继去年获得全市老龄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基础上,今年,已落实兑现去年信息宣传奖励资金,以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今年老龄宣传工作任务目标通知,将宣传工作量化、细化,责任到各镇街道及区老龄办全体干部职工,截止目前,共有95件反映老龄工作的新闻通讯、摄影图片先后在全国和省、市报刊杂志、网络发表。特别是报刊用稿实现了新的突破,其中,《大众日报》《中国老年报》、《齐鲁晚报》、《东营日报》、《老年生活报》、《山东老年》等共采用48篇;有3篇被市政府网采用,有45篇被人民网、新华网、国家老龄网和省老龄网等省级以上网站采用,及时有效地宣传了河口区和东营市的老龄工作,营造了浓厚敬老和工作氛围。
三是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进一步强化。截止目前,全区有为老服务慈善义工队伍200支,义工1500名,结合学雷锋志愿服务老年人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在河口街道四扣社区顺利实施。河口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开工建设,建成后将能满足河口城区孤老供养、孤儿养育等功能需要。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区又投资160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设河口区敬老幸福园,实现全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四是老年人维权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采取电视台专栏、悬挂横幅标语、会议和集市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坚持不断地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公开透明办理程序、以优质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办理优待证,实行有线电视半价收费。督促指导各行业服务窗口设置了老年人优先优惠标志,优先为老年人办理各种咨询和相关业务。及时督促服务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整改。对涉老案件区法院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区司法局对经济有困难的老年人实施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服务等项待遇。(东营市河口区老龄办 盖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