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即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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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自7月1日起,我区正式启动城镇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工作,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管理,参保职工选择1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职工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超过400元,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000元。此政策将惠及全区3.6万名参保职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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