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上半年海洋环境水质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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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按照全市海洋环境监测与预报减灾工作会议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评价港区内石油化工产业对港区临近海域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4月中旬,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域局组织专业监测机构驾驶监测船对东营港航运区及港口项目集聚区等七个监测点进行了海水及海底沉积物取样,共抽取6批次、42样次,经检测分析,主要指标PH值6.83、化学溶解氧(COD)1.2mg/L、悬浮物15mg/L、石油类0.02mg/L、铅、砷、镉、汞、铜、锌、总铬、甲苯等化学物均未检出超标。
根据《海洋监测规范》、《海洋调查规范》要求,依照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分类标准,本次监测调查结果符合海水水质第四类标准,部分符合海水水质第三类标准,适用于港口水域开发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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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20:25: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