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后继续作为我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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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07日发表
根据《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医保〔2021〕93 号)的有关规定,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便民医院)和佛山市中医中药咨询门诊部向我局提交变更医疗机构名称申请,“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佛山市便民医院)”变更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中药咨询门诊部”变更为“佛山中医中药咨询门诊部”。经我局审查,同意变更名称后的“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和“佛山中医中药咨询门诊部”继续作为我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类别维持不变。
特此通告。
***:禅城区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表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
***
禅城区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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