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的通知
鲁黄农高管发〔2016〕19号
各部门、单位: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2016年12月21日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扎实做好我区信息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信息;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定期向党政办公室报送信息。
(二)党政办公室上报省委、省政府信息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篇,重要信息随时编发报送;定期编发《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工作简报》,专报类信息及时编发。
(三)各部门、单位每月报送不少于5条,其中情况真实、分析到位的调研类信息不少于1篇,重要信息随时编发报送。
(四)严格执行保密法规,特殊情况标明密级,加以文字处理。除紧急性、***性信息外,一律通过政府网报送。***性信息须由专人报送,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报送内容
(一)中央、省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1.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重要决策部署的思路、安排和工作开展情况。
2.国家、省重要决策部署作出后基层干部群众的反应、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3.国家、省领导***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
1.园区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及经济科技文化事业运行态势。
2.各部门、单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思路、大胆进行的探索和形成的经验等。
3.园区重要行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情况,取得的新成就和遇到的新问题。
4.重大基础实施、科研创新平台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5.园区重大政务活动、招商活动、重要会议有关情况。
6.个人工作体会和感悟等。
(三)外地的经验做法
1.外地经济运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创新举措、新颁政策、管理办法。
2.消化吸收外地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的意见、建议等。
三、信息处理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开门办信息活动,努力挖掘来自基层一线的原创性鲜活信息。对收集到的信息,由党政办公室筛选后,视其轻重缓急确定编发类型和次序。
(二)编辑信息要注重真实性、时效性,坚持图文并茂,力求高质量、高水平。
(三)《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工作简报》编辑后,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把关并经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程序要求下发。
(四)上报正面类信息,经党政办公室审核把关后直接上报,特殊情况要报经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同意。上报问题类信息,要送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审签呈送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
(五)信息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存档处理,禁止丢弃和外传。
四、信息考评
(一)党政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各部门、单位信息采用情况,年终进行总通报,作为信息专项督查考核、工作总结、工作评比的重要依据。
(二)信息通报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信息计分考核办法对信息采用得分进行计算、核实。
五、信息传阅
(一)对领导批示要及时处理,不得贻误。
(二)及时对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批示情况进行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