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21129)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及《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发区审批服务部对近期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东营御景置业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的审查意见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4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咨询。
通讯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
邮政编码:257091
联系电话:0546-8315621、8325327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情况表2021.1.29.docx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部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