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报月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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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各局、室、部:
为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单位工作的有效开展,便于领导掌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沟通信息,自2007年3月开始,各部门、单位于当月2日前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报办公室(邮箱:dongyinggang@126.com),由办公室汇总后进行通报。
届时,各部门、单位的提报时间及上报材料的质量将作为考核内容一并列入年终考核。不按期报送者,按每延迟1天0.1分的标准从各部门、单位的得分中扣除;上报材料质量较差者也相应扣分。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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