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型功能材料工程特色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功能材料特色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1日至12日召开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李月超等136名同志晋升初级职称,同意王纲等97名同志晋升工程师,同意何玲玲等11名同志晋升高级工程师,同意朱恒同志晋升正高级工程师。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电话、信函、邮件、来访等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13日至17日
受理单位:开发区人力资源部专业技术服务点(管委会A座203)
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8325335
电子邮箱:dykfqzcps@dy.shandong.cn
***:2021年新型功能材料工程特色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pdf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人力资源部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