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企业: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东经信装函字〔2017〕18号)要求,市经信委确定组织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在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3、项目符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4、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试点示范项目每一种制造模式项目一般推荐1项。
2、优先推荐《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内的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模式试点示范项目,并按照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2)及项目申报书(***3)。
3、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
4、请企业于2017年10月22日前,将2017年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一式五份、申报书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报送经济发展局407办公室。
5、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也可在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sdeic.gov.cn)通知公告栏目。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306033 邮箱:dykfqjfj@126.com
***:1、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经济发展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