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上报2016年度东营市科技信贷贴息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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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根据东营市科技局、财政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东营市科技信贷贴息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要求,对经市科技局认定且符合国家中小企业标准的科技型企业及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认定备案的企业,在东营银行办理的科技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时间段为2016年7月-12月,最高贴息贷款额500万元。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筛选工作。经初审,山东宏宇橡胶有限公司、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2笔贷款符合申报条件,申请贴息资金8.7万元,已予以推荐上报。(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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