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村(居)民政助理试点选聘简章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居)民政助理队伍,创建群众满意民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先行在河口街道河滨社区、六合乡范家社区选聘专职民政助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选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的领导,热爱民政事业。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群众满意度较高,能够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2、具有本村(居)或本乡镇、街道常住户籍,能够从事村(居)民政助理工作;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
二、选聘数量
河口街道河滨社区、六合乡范家社区各选聘1名。
三、时间安排
(1)2008年11月12日—16日公开选聘信息。
(2)2008年11月17日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分别设在河口街道、六合乡民政办公室。
(3)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公开选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民主评议、审查批准、签订合同、岗前培训、颁发聘书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公布选聘信息。通过中国黄河口网、河口人事人才信息网或村(居)公开栏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原则上每个村(居)确定人选不少于3名,填写《河口区公开选聘村(居)民政助理报名登记表》。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随时取消资格。报名人员需报送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或村(居)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
(三)笔试和面试。①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由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民政知识、政治、经济、法律、党的理论知识、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时政等。按照笔试成绩依岗位选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个名次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②面试。采取问题答辩方式进行。由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主要了解和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知识等。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成绩6:4比例计算总成绩,通过中国黄河口网、河口人事人才信息网和村(居)公开栏向社会公示。
(四)民主评议。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座谈会、入户走访调查、填写民主评议表等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确定拟聘人员。
(五)聘用管理。按照“区聘、乡镇(街道)管、村(居)用”原则,拟聘人员报经区民政局审批通过,由区民政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合格后颁发村(居)民政助理上岗证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乡镇、街道与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区民政局颁发聘书,聘任期一般为3年。乡镇、街道建立村(居)民政助理管理档案,连续3年获优秀等次,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直接办理续聘手续。实行双末位淘汰,年度被考评为不称职等次或考核位居后2位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试点村(居)民政助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工资每人每年1000元;绩效工资按照年度千分制考核成绩和群众满意度分4个等次,年度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绩效工资每人每年500元。工资由乡镇、街道年终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发放。
六、组织领导及要求
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村(居)民政助理公开选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违规操作、营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选聘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其它未尽事宜,由区民政局解释。
咨询电话:0546-3659701 监督举报电话:0546—3659757
中国黄河口:www.sdhekou.gov.cn 河口人事人才信息网:www.hhkrsj.gov.cn
附:河口区公开选聘村(居)民政助理报名登记表点击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