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切实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清明节既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为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祭祀消防安全意识,河口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早安排、早部署,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
清明节前加大各镇街日常巡护频次,对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宣传,呼吁坚决杜绝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行为,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祀等文明祭祀的方式悼念先人,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打下基础。
清明节放假期间毫不松懈,4月4号至6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市森林公安河口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河口分局到孤岛刺槐林场、万亩槐林景区及各镇街,开展为期三天的清明森林防火督查行动,对扫墓集中的林区、坟场等重点地段、路口进行重点督查,严禁一切蜡烛、鞭炮、纸钱、火种等易燃物品进入林区,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节日期间共出动12人次,6车次参与此次行动,坚决做到封住林、看住人、管住火。
同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时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做好火情信息上情下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