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运营中心采取五项措施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提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以“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全力保障了区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一是建章立制、严格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工程类公开招标综合流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东营区政府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执行标准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报名制度》、《政府采购项目不良行为制度》等4项流程、14项岗位职责、24项制度,建立起规范、完善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
二是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市区重点工程、民生项目为重点,优先办理,确保项目受理后3个工作日发布招标公告,3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标,保证了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累计接收项目222个,发布招标采购公告160个(次),开标项目175个,已顺利开标项目总计划投资13.696亿元,中标总额10.3062亿元,节约率达24.75%。
三是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在业务量大、人员少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科学调度,满负荷运转,为打造高效廉洁的政府集中采购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工作中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教育,通过邀请纪检组及检察院授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全面提高工作人员廉政意识,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八不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着力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三道防线,确保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四是强化协调、积极配合。首先是明确责任,加强单位内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从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到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合同的签订和档案管理,各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对工作中遇到或预见的问题,及时与采购人、采购办、招标办沟通联系,认真分析研究,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真正落实依法采购、高效采购,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五是严格把关、堵塞漏洞。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认真履行政府集中采购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严把资格审查关、供应商报名关、资料审核关,规范招标采购文件,周密组织开标活动,全面实现“阳光采购”。(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