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工园区村庄等敏感点搬迁验收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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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园区内企业生产、储存装置与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符合安全、卫生防护等有关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对我市7个化工园区逐一评估,广饶县东相村在广饶化工产业园区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广饶县政府承诺于2020年6月30日前搬迁完毕。
6月23日,广饶县完成了东相村搬迁和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7月10日,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与山东省化工研究院联合进行了验收,经专家认定达到标准要求,通过验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任何异议,请向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反映。联系人:张成胜,联系电话:0546-8336060。
东营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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