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勘界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关于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批复》(林函护字﹝2012﹞244号)有关要求,东营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称“自然保护区”)勘界工作。勘界后,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5373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5830公顷,占比23.30%;缓冲区面积7989公顷,占比5.20%;实验区面积109915公顷,占比71.50%。自然保护区范围四至为118°32 58.860" E -119°19 59.830" E ,37°34 31.026" N -38°12 15.388" N,分为南北两个区域。现将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等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日期
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8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联系人:崔聘;
联系电话:0546-8305802;
通讯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沂河路258号;
电子邮件:bhqzyglk@dy.shandong.cn。
三、***及附图
1.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后范围及功能区划图;
2.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后范围及功能区划主要拐点图;
3.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主要拐点坐标表;
4.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勘界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1-***4.docx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