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开展集中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近日,根据《淄博市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方案》(淄工商企字〔2016〕85号)的要求部署,高新区工商分局联合高新区国税局、地税局,在全区范围内集中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据介绍,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休眠企业”,不仅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导致企业数据失真,还会给政府客观、科学决策造成极大困难,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休眠企业”隐蔽性强,危害广,要打赢全面清理“休眠企业”这场攻坚战,必须做到认真梳理,摸清底数,精准识别,逐一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清理工作,不能再让它们浑水摸鱼。
高新区工商分局对于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集中处理。一是严格数据筛选。对连续两个年度以上未年报企业457户名单抄送国、地税,在国地税反馈结果基础上,逐一筛选、比对、标记,最终清理出257户企业。二是严格工作流程。对257户企业,按照清理工作方案要求,逐一打印住所核查函,通过邮政邮寄挂号信函的方式,督促企业及时履行年报公示、纳税申报义务或办理注销登记。三是区分情况、分类处理。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参加年报,公示企业信息;对已办理清算备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从清理范围中剔除;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公司,依据《公司法》第211条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张鲁溪 张春艳 邵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