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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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近日,县司法局被市文明委授予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局党组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为局重点工作,建全创建组织机构,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强化创建措施,不断开阔思路、创新形式载体,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明道德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评先树优,形成了学先进、当典型、走前列的浓厚氛围,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蔚然形成,全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喜结硕果。(通讯员:王春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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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9:15: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