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保护他人合法权益
见义勇为 保护他人合法权益
--南部县为女村民范琼芬申报四川省见义勇为英雄
我们正在为保护他人合法权益,勇斗歹徒,光荣负伤的我县小元乡金钟村村民范琼芬,申报四川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为了进一步弘扬正气,鼓励先进,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县委、县政府近日决定,将先后荣获市县见义勇为勇士的范琼芬,上报省级见义勇为人物,以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南部县综治办主任胡建国如是说。
范琼芬,女,现年46岁,南部县小元乡金钟村一名普通村民,2011年4月24日凌晨1时,熟睡中的范琼芬被抓贼声惊醒,出门只身拦路挡住驾驶摩托车的歹徒去路,被歹徒撞出3米开外,使其左脑受伤,多处骨折,肠道破裂。最后,在另外4名村民的协助下,将歹徒擒获,扭送公安派出所。
在集体和群众利益面临受损的危机关头,范琼芬挺身而出,用柔弱的身躯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凸显了一个农村普通群众在危机关头的高贵品质,她的事迹被当地传为美谈。
范琼芬先后在南部县、南充市的2家医院治疗,3个月后痊愈出院,返回家乡,建设小康新农村。
2012年春节前后,范琼芬先后受到市县两级表彰奖励,并被授予市级见义勇为勇士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