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盐酸综合利用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5万吨/年废盐酸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
概要: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位于山东高青清河工业园内,是一家氟化工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工业无水氟化氢、氟化氢铵、二氟甲烷、硫酸等,副产品为氟硅酸、氢氟酸、盐酸等。为平衡副产盐酸,满足氯化钙产品市场需求,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968.11万元建设15万吨/年废盐酸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设分两期,一期工程主要建设氯化钙溶液产品的相关设备设施,二期工程增设二水氯化钙产品的相关设施设备。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盐酸综合利用项目于2017年5月22日取得淄博市环保局批复,批复文号(淄环审[2017]19号)。该项目一期已建成投产,二期项目将产品仍为二水氯化钙,流化床干燥机加热方式由蒸汽换热器改为天然气炉,增设二级流化床,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二期工程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环评。本次环评针对二期项目单独进行评价。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飞源化工西厂区,采用副产物盐酸、石灰石及氢氧化钙为原料生产无水氯化钙(固体)。项目主要建设液体氯化钙反应罐、蒸发干燥装置,其它公辅设施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淄博市高青县山东高青清河工业园
联系人:田茂光
联系电话:139****320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乙级级资质,证书编号为国环评乙字第2452号;行业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轻工纺织化纤、社会区域、冶金机电、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枫润大厦
联系人:张晨
联系电话:0531-81795818转8033 邮箱:jn1608@126.com
传真:0531-81795978
邮编:250100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单位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审批单位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联系电话:0533-3183020
邮编:255030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
③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在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⑤利用现状监测资料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⑥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⑦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⑥对拟建项目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⑨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建设是否可行的确切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项目周围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公告。欢迎广大群众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项目选址合理性、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及相应的工程避让和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或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