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为何拒载我
“我一直在招手示意让出租车停车,可是那辆出租车却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从我旁边疾驰而过,这令我和朋友很纳闷。”李先生打来热线电话向记者讲述着当天发生的一幕。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当天要和朋友一同去参加婚礼,婚宴上是肯定要喝酒的,于是他们选择乘坐出租车前往。由于李先生居住的小区位置比较偏,因此他和朋友先步行至车流量比较大的路段。这时,李先生发现在远处正有一辆出租车驶来,于是他赶忙挥手示意。出租车离他们越来越近,可是李先生却发现这辆车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不一会儿就从他们面前疾驰而过了。
李先生还说,他看得非常清楚,该出租车是辆空车,上面也没有挂着停运的牌子。这让他非常纳闷,之后李先生和朋友又步行了一段路程才打上了一辆出租车前往目的地。由于当时出租车的车速比较快,他也没看清该车的车牌号。
其实,像李先生这样的情况,其他市民也遇到过。听完李先生的讲述,记者也采访了身边的几位朋友,他们也普遍表示遇到过被空车拒载的情况,而且也不清楚被拒载的原因,但是这样的情况只是偶有发生。26日,记者来到桓台爱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访。该公司负责人刘经理拿出了一本《营运管理与服务规范标准》翻到该手册的第6页,记者看到,根据《淄博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拦车的,出租车驾驶员可以拒载或者终止营运服务。
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情况吗?记者来到了县交通运输局进行采访,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接到过不少类似的投诉,首先乘坐出租车前,乘客要通过出租车的顶灯、车身标识、车牌号码等显著标志辨认该出租车是否为本县出租车,根据《淄博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如非本县出租车,外区县出租车是不允许超出经营范围在桓台境内营运。因此,如果李先生遇到的出租车是外区县车辆,拒载是合情合理的。
此外,如出租车为本县车辆,根据《淄博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挑客、甩客、无故拒载和故意绕道行驶,将给予500元罚款。乘客可以向其所在的出租公司投诉,也可向县交通运输局主管部门投诉。 (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