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青城司法所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乡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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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俺十岁的小孙子,在手机上看视频直播把钱花出去了,还能要回来不?”青城镇胥陈村的李大妈焦急询问着,青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安抚住李大妈,给她解释道:“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要求退回打赏有法律依据……”为深入推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扩大知晓率,青城司法所联合辖区内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走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通过发放《民法典》知识问答宣传单、解答法律咨询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并详细讲解《民法典》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亮点内容,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下一步,青城司法所将继续加大线上线下普及宣传力度,根据不同的普法群体采取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有奖问答、法治晚会等形式开展《民法典》精准普及宣传活动。(通讯员:张宁 朱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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