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碧水蓝天
绿动力提升改造,杜绝企业偷排偷放
2016年,位于索镇的淄博五维实业有限公司新安装了一台“神奇”的锅炉。与传统燃煤锅炉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锅炉房内地面、墙壁几乎一尘不染,烟囱处看不到丝毫烟气。据企业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投资160余万元实施绿动力提升改造项目,将之前的燃煤锅炉改造为以纯净天然气为燃料,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烟囱不再冒烟,排放污染几乎为零。
五维实业公司锅炉“煤改气”是我县实施绿动力提升工程的一个缩影。据了解,2016年以来,我县全力抓好绿动力提升工程,分类推进实施电站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直燃煤小锅炉清洁能源置换、高效煤粉锅炉替代改造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天源热电、唐山热电、齐林贵和热电、东岳氟硅、晨光海德热电、汇丰石化、仁丰特材、春源热力公司等重点燃煤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全县33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关于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桓台唐山热电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清洁生产准备工作,等待上级部门审核验收。
据悉,全县绿动力提升工程涉及13个专项163个项目,总投资6.73亿元,实施后年将削减燃煤消耗6.5万吨、烟尘排放2855吨、二氧化硫12011吨、氮氧化物4126吨。在积极推进绿动力提升工程的同时,我县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严格落实“九个一律”,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2016年以来,共对明海建材等3家未按期开展治理任务的砖瓦窑厂实施关停取缔,对完成治理投入运行但不能稳定达标的雷法耐火材料实施停产治理。
在空气异味整治行动中,我县明确了九种易产生空气异味的污染点源,提出整治要求和标准,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全县929个异味点源,除中石化个别加油站停产治理外,其它项目全都完成整治。
为进一步扩大自动在线监测覆盖面,我县环保部门积极督促纳入2016年新增在线监控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实现联网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截至目前,桓台永汇化工等7家企业在线监控设备现场安装建设工作和设备初验工作已完成,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总磷、总氮在线监控设施已完成安装,正在调试运行。
“督促企业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完成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自查表和自检报告上报工作,确保了在线监控数据有效准确。”县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每月都对企业的在线监控设施巡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下达现场监理单,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在线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通过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测,实现了对我县重点排污企业及重点河流断面的24小时不间断监控,有效防止企业偷排、偷放现象的发生,保障了全县环境质量,同时为总量减排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
严格特殊企业管理,全面监控危废污染源
淄博宝晶陶瓷玻璃颜料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生产、贸易、科研为一体的大型陶瓷玻璃颜料的现代化企业,主要经营玻璃油墨、无铅镉玻璃颜料、玻璃颜料、陶瓷颜料及高温色素等,由于产品的特殊性,其生产加工过程中涉及到了重金属材料,针对这种情况,我县环保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淄博宝晶陶瓷玻璃颜料发展有限公司、淄博方基制釉有限公司等涉及重金属企业的环保手续、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特征污染物日常监测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有效提高了涉重金属行业环境安全。
此外,我县还有13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及6家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县环保部门均与其签订了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落实了各单位辐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2家单位出具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初审意见,并报上级部门审批,确保能够合法使用放射源。同时,督促全县13家放射源使用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要求各单位增强认识,加强管理,对放射源工作场所采取定期巡查、安装***头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放射源丢失,确保放射源安全,杜绝辐射环境隐患,建立健全应对辐射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完善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县环保局组织全县30家重点危废产生和经营企业签订了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责任书,承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危废的安全处置。据介绍,2016年全年,共为14家企业出具了危险废物转移初审意见44份,为12家企业出具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意见42份,发放转移联单353份,使相关企业的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在做好管理工作的同时,我县深入开展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信息库建设,督促重点企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处置救援物资,并定期举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工作,共对14家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专家评审并备案,及时准确出具监测数据,遏制了事态发展。
通过科学规范应急管理工作,达到了完善应急机制、锻炼应急队伍、科学高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期目的,全面检验和提升了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
生态水系修复提升,生态环境加速改善
我县河道、湖泊资源比较丰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县委、县政府对农田水利工程和水环境的修复和保护也日益重视,生态水系修复提升工程的项目区域依托地域文化特色建设,既有利于提升河道大小水系、打造生态水系系统、改善生态环境,更有利于提高防洪除涝能力。
记者从县水务局获悉,为加快改善县域生态环境,2016年,我县投资28亿元深入实施生态水系修复提升工程,其中,东猪龙河综合治理工程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21.6千米主河道及9.5千米支流进行治理,工程概算投资5.4亿元。目前,崔家排涝泵站拆除重建工程、三号沟分洪闸工程已完工;东猪龙河清淤工程,起马路以北道路、绿化、亮化工程,跃进河东、西分洪闸工程,三号沟桥梁工程,东猪龙河起马路以北桥闸拆除重建工程等有序推进。
新区防洪河桓台段治理工程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河道进行治理,自张店区英雄路下游200米处开始至大寨沟入西猪龙河处结束,主河道全长10.126千米,大龙须沟清淤段3.072千米,工程概算总投资1.09亿元,截至2016年12月份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2016年12月,乌河桓台段治理工程(二期)工程、马踏湖湿地内沟渠疏挖连通工程等陆续开工建设。通过县域水系治理实现生态修复,既有利于维系现有的生态平衡,使区域生态、水系布局更趋合理,也能进一步提高河道的防洪抗涝能力,改善农田灌溉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业价值,加快县域生态环境改善,实现生态布局的不断优化。”县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检测与治理并重 水质提升更明显
2016年,我县继续加快人工湿地建设,目前马踏湖近自然人工湿地工程(猪龙河入湖口人工湿地一期)、邢家人工湿地工程(一期)和马踏湖近自然人工湿地工程(波扎店人工湿地)三个湿地项目均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的设计标准,湿地生态效益逐渐发挥,动植物不断丰富,物种多样性不断提高。
新建的邢家人工湿地工程(二期)项目已全部竣工,马踏湖近自然人工湿地工程(猪龙河入湖口人工湿地三期)项目潜流湿地已通水试运行,表流湿地已完成全部工程量85%以上,湿地建设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并于2016年5月23日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进行了报道。
据县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做好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坚持每天组织工作人员对东猪龙河的东店桥、躺口桥,乌河的东沙桥、三岔桥、夏三桥,涝淄河的甘家桥、果里大道桥、小清河西闸及环科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等8个河流断面和2个污染源进行人工采样监测,每月对小河流、地下水、大气降水、硫酸盐化速率的监测。截至目前,县环保局出具委托性监测报告20份,环保验收监测报告50份,完成监测数据8650余个,其中完成河流断面监测数据4500余个。
针对全县重点水污染排放企业,不断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其中,博汇集团等直排企业总磷、总氮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完毕,汇丰石化高盐水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截至目前,东岳集团、金海洋纸业出水水质已达到COD≤40mg/L、氨氮≤2mg/L,其中东岳集团氟化物≤10mg/L,猪龙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我县坚持顶格追究环境违法企业相关责任,不断创新行政执法工作模式,强化铁腕治污、“刑责治污”。2016年,我县环保部门共监察企业610余家(次),出动监察人员1650余人(次),其中八小时外800余人(次),巡查河流断面850余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1起,关停违规企业14家,下发行政处罚罚款数额530.628万元,违法企业实际缴纳罚款458.188万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24件,涉嫌犯罪及行政拘留1件,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为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侵害,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县环保局充分发挥“12369”环保信访投诉电话作用,对环境信访及提案严格按办案程序及时出动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将现场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上报。2016年,共办理环保信访事项320件,办结率达99.7%,信访数量同比下降41.8%。(张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