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胜利闭幕
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胜利闭幕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闭幕
1月14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临淄人民会堂胜利闭幕。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宋振波、许刚、田晨光、武守南、朱锦锋、刘素梅、朱永为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由朱锦锋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草案),通过了候选人名单 (草案)。补选许刚为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克林为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临淄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临淄区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区委书记宋振波致闭幕词。他说,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在大会主席团的精心组织下,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预定的各项议程。这次大会,审议通过了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项报告,顺利完成了各项选举任务,开得非常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真务实的大会,是一次凝心聚力、鼓舞士气的大会,是一次开拓创新、共谋发展的大会。会议期间,代表们不负全区人民重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积极建言献策,共谋发展大计,充分展现了人大代表良好的精神风貌。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体现了党的正确主张,凝聚了全体代表的智慧,客观反映了全区人民的意志、愿望和要求,符合我区发展的实际。这次会议,补选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希望新当选的同志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恪尽职守、扎实苦干,为推动临淄发展倾注全部精力、作出更大贡献。
宋振波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尤为重要、尤为关键。前期,区里召开了第十二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区人大工作会议,初步确定了“十三五”期间的目标任务,研究部署了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这次人代会又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希望区政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按照大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主动作为,奋勇拼搏,全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希望区法院、区检察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为全区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希望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全力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全体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自觉把履行职责融入全区改革发展大局,带头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为全区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全区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有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宋振波最后说,时代赋予我们重任,人民寄予我们厚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周围,只争朝夕、奋发有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闭幕。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14日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临淄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白平和同志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对“十二五”时期政府工作的总结客观全面、实事求是,会议对区政府的工作表示满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时期和2016年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 “一个定位、四个坚持”和“二次创业、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新为主线,以精准为原则,以担当为己任,以实干为品格,明确了七个“坚定不移”的年度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全市前列,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要求,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符合我区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在中共临淄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团结和依靠全区人民,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砥砺前行,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1月14日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临淄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认为,《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的“十三五”期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举措,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反映了全区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体现了转型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我区实际,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一个定位、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二次创业,科学发展,为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临淄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6年1月14日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临淄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临淄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决定批准《临淄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临淄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预算的决议
(2016年1月14日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临淄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临淄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临淄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临淄区区级预算。
关于临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14日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临淄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刚同志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好的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密切同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临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14日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临淄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维鹏同志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14日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临淄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玉泉同志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的现代化临淄、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